本會核發113年至114年屆期之兒童急診專科醫師證書,效期一律展延2年
時間 : 2024/03/06
茲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影響,持有本會核發113年至114年屆期之兒童急診專科醫師證書者,證書效期一律展延2年。有意展證者請完成繳納證書費NT$500後至https://forms.gle/RwnQBaJevUaa31C18填寫相關資訊,以利進行後續作業。
說明:
一、依本會第4屆第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,修改本會「兒童急診專科醫師甄審辦法」第14條為申請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6年之展延,應繳交(五)有效期間內PALS或APLS證明,惟年滿60歲(含)者,得免附此文件。
二、依本會「兒童急診專科醫師甄審辦法」,兒童急診專科醫師證書有效期限6年內,須參加有關兒童急診醫學學術活動或本會繼續教育積分總分達120分(含)以上,其中甲類積分至少應達60分(含)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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